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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被罚近300万!涉及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

凤凰网财经3月23日讯 今天在官方网站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申了行政处罚。国有大型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M&A贷款管理不善等原因被罚款近300万元。

根据申银保监费决字〔2021〕23号,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因以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90万元:M&A贷款管理不到位;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;借用固定资产支持房地产开发融资贷款;支付管理不符合规定;对投资公司发放贷款的管理不到位;小微企业贷款的房地产评估费由客户承担;存款和贷款之间的联系。

深圳银保监局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上述处罚决定,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七十三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 (一)未经资格审查,聘任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;(二)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督或者现场检查的;(三)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陈述、报告等文件、资料的;(四)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;(五)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(六)拒不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七十三条规定,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,给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利息和其他民事责任: (一)无故迟延或者拒绝支付存款本息的;(二)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,不兑现、不支付、不入账,违反规定压票或退票的;(三)非法查询、冻结、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;(四)违反本法规定,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处罚中,该案是由“以固定资产支持房地产开发的融资性贷款”引发的,揭示出监管严格防范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。

随着坚持“房住不炒”成为今年工作重点,一线城市监管部门也开始严打,严防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。春节过后,深圳监管部门开始严查违规流入楼市的经营贷和消费贷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召集多家商业银行召开会议,要求其调查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。

3月18日,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通报经营性贷款调查结果。该局表示,要求辖区中资商业银行对总价值1771.73亿元的15.4万笔经营贷款进行全面排查,选取6家银行进行现场检查,检查覆盖率近50%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该局责令银行调查改革,提前收回涉嫌违规贷款21笔,对应金额5180万元。